青海省2020年度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責任(績效)考核方案公布

何敏

2021年01月27日09:02  來源:青海日報
 

近日,青海省考核領導小組印發了《2020年度市州、省直單位、工業園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責任(績效)考核及中央駐青單位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與往年相比,2020年度考核方案在考核分組、考核方式、優秀名額等方面作了較大調整,更加符合當前工作實際,更能考准考實,考出真績。

優化調整考核分組。為充分調動各地各單位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搭建公平競爭的平台,對部分省直單位考核分組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省直單位由原來的七個組整合為六個組,8個市州、3個工業園區和中央駐青單位分組保持不變。另外,考核對象中新增了省委網信辦和國家統計局調查總隊,並分別編入省直單位組和中央駐青單位組進行考核。

創新考核方式方法。統籌整合業務考核,在整合法治建設、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區建設等業務考核的基礎上,將營商環境、文物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等業務部門考核整合到全省年度目標責任(績效)考核中同步開展,2020年度,與全省考核同步進行的業務考核共19項。加大平時考核力度,調整領導班子考核分值構成,將領導班子平時考核權重由10%提高到20%,目標責任考核權重由75%調整為70%,各方面評價權重由15%調整為10%。新增反向扣分項目,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木裡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任務作為評判年度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 明確對未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各項評價指標、在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專項行動中受到省紀委監委通報、未完成“木裡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年度整改任務的地區和單位,在目標責任考核總分的基礎上按方案規定標准反向扣分。完善考核評價內容,根據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上的講話精神,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列入領導干部民主測評及作風建設反向測評項目。調整考核測評檔次,重新研究制定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測評表和省管廳級干部年度考核測評表,測評檔次由原來的“滿意、比較滿意、不夠滿意、不滿意”四檔調整為“表現突出項、表現較好項和有待提升項”三檔,並明確“表現突出項”最多選3項,“有待提升項”最少選1項,為精准掌握領導干部工作表現、精確描寫領導干部“畫像”,探索出了新路徑、新方法。

科學核定優秀名額。將原來的優秀名額調整為優秀參考名額,其中,市州、省直單位、工業園區目標責任考核優秀領導班子參考名額確定為24個﹔市州、省直單位、中央駐青單位、工業園區績效考核優秀參考名額確定為24個。根據考核評定結果,經綜合分析研判后,目標責任考核和績效考核優秀名額可在各組間適當統籌調整。

組建考核專業隊伍。改變以往年度考核時考核組成員均從相關單位臨時抽調的做法,首次建立考核人員庫,並根據考核分組的需要,分別從考核人員組長庫、副組長庫和考核工作人員庫中隨機抽取組建10個考核組,做到“專業人”考“專業事”,不斷提高考核工作質量和水平,考准為政之績,核准從業之績。

(責編:劉沛然、陳明菊)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