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老齡工作委員會原專職副主任於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0年11月28日11:55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人民網西寧11月28日電 (劉沛然)本網從青海省紀委監委網站獲悉,日前,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青海省老齡工作委員會原專職副主任於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於江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利用職權培植個人勢力,搞親信圈子,嚴重敗壞了黨風政風,污染了黨內政治生態,在組織審查調查期間,轉移、隱匿証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調研之名攜帶親屬同行,接受下級單位安排的旅游、宴請﹔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與他人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親屬在承攬工程項目中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於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中央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情況下,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於江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於江簡歷:

於江,男,漢族,1961年12月生,安徽臨泉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78年3月參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8年3月至1978年12月 安徽省臨泉縣陶老公社工商所會計﹔

1978年12月至1984年2月 解放軍汽車九團戰士﹔

1984年2月至1985年1月 武警青海總隊政治部報道員、干事﹔

1985年1月至1986年8月 武警玉樹州支隊政治處干事﹔

1986年8月至1988年3月 武警囊謙縣中隊副政治指導員﹔

1988年3月至1996年2月 武警青海總隊政治部宣傳處干事、一支隊一大隊副教導員、一支隊政治處宣傳股股長、教導隊政治教導員﹔

1996年2月至1996年5月 轉業待分配;

1996年5月至2001年2月 省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科員﹔

2001年2月至2002年1月 省委組織部電教中心助理調研員﹔

2002年1月至2010年7月 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副處長、調研員﹔

2010年7月至2017年4月 省委組織部干部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 省委組織部干部信息管理處處長﹔

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 省老齡工作委員會專職副主任(副廳級)、省民政廳黨組成員﹔2018年11月免去省民政廳黨組成員職務﹔

2018年11月至2020年11月 省老齡工作委員會專職副主任。

(責編:劉沛然、陳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