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發布十項措施 為中小學生及家長減負

2020年11月23日09:56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人民網西寧11月23日電(蔣瑩)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切實減輕中小學生及家長過重課業負擔,11月18日,青海省教育廳制定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作業管理十項規定。

嚴格控制作業總量,不得超量布置作業。學校必須制定學生作業實施方案,教務部門、年級組長、班主任分別協調統籌學校、年級、班級各學科教師科學合理布置作業,把握作業內容形式和總量﹔

留足作業時間,不得擠佔學生休息時間布置作業。學校和教師需給學生提供自主學習、休息調整、發展特長、參與社會實踐的時間和機會,充分保証學生每天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時間﹔

科學合理設計作業,不得布置機械重復和懲罰性作業。學校和教師應基於課程標准及相關課程指導意見,圍繞作業的目標、內容、難度、類型、數量等關鍵要素,分層篩選作業﹔

規范作業來源,不得利用非正規教學資源布置作業。不准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教學輔助資料,不得超量訂制教學輔導資料,嚴格執行一科一輔要求﹔

作業布置給學生,不得將作業布置給家長。教師不准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替完成的作業,不准將學生的課業任務布置給家長完成﹔

明確家長教育責任,不得加重家長額外負擔。不准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或糾正孩子的作業錯誤,不准讓家長分析錯題並反思原因﹔

作業由教師批改,不得隻布置不批改、不反饋、不講評。教師嚴格遵守“有布置必批改”的原則,對學生作業採取多樣化評價,對學生作業中的錯誤,必須督促學生訂正,幫助學生分析學習存在的問題﹔

嚴格控制各類社會事務“進校園”,不得加重教師負擔。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嚴格控制各類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事務“進校園”,切實減輕教師教育教學以外的工作負擔,保障教師有充足的時間研究和批改學生作業﹔

加強宣傳引導。不得引導家長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學校和教師要重視與家長的溝通合作,通過家長學校、家委會、家校互動平台等形式,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成才觀、教育觀和作業觀﹔

加強監督管理,不得包庇縱容違規布置作業行為。各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切實強化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的管理,引導教師重視作業設計質量,規范教師布置作業的行為,對相關舉報認真查實,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責編:劉沛然、陳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