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和完善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

丁薛祥

2020年11月20日08:5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作為“十四五”時期發展必須遵循的第一位原則和根本政治保証,強調要堅持和完善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落實這一要求,要充分認識加強黨對經濟社會發展領導的重大意義,從體制機制上保証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集中統一領導,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一、充分認識加強黨對經濟社會發展領導的重大意義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加強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領導,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題中應有之義。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深刻指出的:“黨是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經濟工作是中心工作,黨的領導當然要在中心工作中得到充分體現”,“能不能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從根本上講取決於黨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得好不好。”

  任何一個馬克思主義政黨取得政權后,都應當著眼於鞏固執政地位、夯實執政基礎,領導好經濟社會發展。堅持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領導,是我們黨在革命、建設、改革長期實踐中確立的重大政治原則。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在領導武裝斗爭的同時,十分重視在根據地和解放區“進行各項必要和可能的經濟建設事業”,為贏得革命戰爭勝利創造了物質條件。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確立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在一窮二白基礎上初步建立起門類較為齊全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發展了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改革開放后,我們黨排除各種干擾,鮮明提出並堅持“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堅持和完善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領導,成功開創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取得舉世矚目的經濟社會發展成就,使中國大踏步趕上了時代。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科學把握世界發展大勢,不斷深化對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作出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重大判斷,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形成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的政策框架,優化宏觀調控,實施一系列重大戰略,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實踐充分証明,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証。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世界進入動蕩變革期,我國發展面臨的內外環境發生深刻復雜變化。越是形勢嚴峻復雜,越是矛盾風險挑戰增多,越要有堅強的領導核心來保証我國經濟行穩致遠、社會安定和諧。實現“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必須按照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要求,自覺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廣泛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推動黨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在這個重大原則問題上,我們務必頭腦清醒、立場堅定,決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動搖。

  二、從體制機制上保証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集中統一領導

  加強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領導,需要解決好認識問題,更需要解決好體制機制問題。根據全會精神,從體制機制上保証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集中統一領導,要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在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各方面切實貫徹“兩個維護”的要求。“兩個維護”是黨的領導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堅持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領導,首先要做到“兩個維護”。當前,經濟社會領域落實“兩個維護”總體是好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比如,有的認為“兩個維護”主要是政治態度問題,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工作關系不大﹔有的對黨中央決策部署表態快、調門高,但當地方利益、部門利益與全局利益、整體利益發生矛盾沖突時,當中央要求與自己的習慣思維、習慣做法不一致時,貫徹落實就遲疑猶豫、不夠堅決,甚至變著花樣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些問題,都要防止和糾正。“兩個維護”是全方位的而不只是某個領域的,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付諸實踐、見之於行動,而不能空喊口號、搞形式走過場。對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批示、對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要嚴肅認真貫徹落實,做到聞令而動、令行禁止。在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方向性原則性問題上,要自覺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切實把“兩個維護”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體現到扎扎實實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實際行動中。

  (二)從體制機制上保証黨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中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經過這些年探索實踐,我們黨已形成一整套成熟的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比如,中央全會每五年對今后一個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系統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定期研究分析經濟社會形勢、決定重大事項,中央財經委員會及時研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及時研究經濟社會領域重大改革,其他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重大工作進行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同時,按照黨中央要求,各地區加強黨委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建設,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大政策措施、工作總體部署以及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事項,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這些體制機制,經過實踐檢驗是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要長期堅持。下一步,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把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落實到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各方面,堅持和完善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根本保証。

  (三)堅持和完善黨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具體制度。黨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和戰略高度謀劃和作出的,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部署,黨中央及有關部門建立完善了任務分工、督促檢查、情況通報、監督問責等一系列制度,有力推動了貫徹落實工作。要總結實踐經驗,完善這些制度,進一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具體來說,要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嚴密組織體系,使中央和國家機關承擔起“最初一公裡”的職責,使地方黨委履行好“中間段”的職責,使基層黨組織完成好“最后一公裡”的任務,確保黨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的每項決策部署都得到全程無縫落實﹔要嚴格執行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制度,各地區各部門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問題和貫徹落實中的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如實向黨中央請示報告,決不能弄虛作假、掩蓋問題、欺上瞞下﹔要完善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督查考核機制,建立健全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政策體系、考評體系等,發揮督查考核指揮棒作用,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有效落實。

  (四)注重激發地方和基層抓經濟社會發展的創造精神。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來自於實踐,很多是對地方和基層經驗的提煉。鼓勵地方和基層探索創造,是黨對經濟社會發展集中統一領導的一項重要機制。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央和地方關系歷來是我國政治生活中一對舉足輕重的關系……發揮好兩個積極性,始終是我們在處理中央和地方關系時把握的根本原則。”現在,黨中央關於今后一個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部署已經明確,要把美好藍圖一步步變為現實,就要注重激發地方和基層的創造精神,形成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良性互動的格局。要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的權責關系,構建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機構政令統一、運行順暢、充滿活力的工作體系。地方各級黨委要切實負起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推動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治責任,自覺服從和顧全大局,圍繞黨中央整體部署進行差別化探索,努力走出一條符合自身實際的高質量發展路子。要尊重基層首創精神,鼓勵支持基層創造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要持續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為地方和基層減負鬆綁,讓基層干部更好輕裝上陣。

  三、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加強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領導,各級領導干部是關鍵。要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增強執政本領的要求,切實抓好干部隊伍建設,強化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提高認識和把握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能力。分析把握形勢,是明確方向、作出決策、推進工作的前提和基礎。面對嚴峻復雜的國內外形勢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繁重任務,各級領導干部抓經濟社會發展,必須堅持正確的歷史觀、大局觀、發展觀,胸懷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面分析面臨的“時”和“勢”,善於在紛繁復雜的現象中抓住本質和主流,提高觀大勢、謀大局、抓大事的能力。要牢固樹立戰略思維、歷史思維、辯証思維、創新思維、法治思維、底線思維,增強機遇意識、風險意識,准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用大概率思維應對小概率事件,從最壞處准備、向最好處努力,做到臨危不亂、危中尋機、開拓進取、開辟新局。要始終關注黨中央在關心什麼、強調什麼,始終關注人民群眾在期盼什麼、向往什麼,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對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科學判斷和決策部署上來,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符合人民願望和期待。

  (二)提高從整體上推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能力。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相互牽動、互為條件,是緊密聯系的統一整體,應當整體謀劃和推進。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對整體推進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進行了全面部署,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刻領會、准確把握。實際工作中,要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使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各環節有效對接、緊密協同、相互促進。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著力揚優勢、補短板,著力解決一些地方發展活力不足、一些領域創新能力不強和收入差距過大、公共衛生體系不完善等突出問題。要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人口資源環境、城鄉、區域等重大關系,努力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

  (三)提高改革創新經濟社會發展思路舉措的能力。形勢在變,任務在變,工作思路舉措也應當變。各級領導干部抓經濟社會發展,既要總結運用長期管用的經驗,又要善於根據新的形勢任務謀劃創新之舉,做到有識變之智、應變之方、求變之勇。要增強創新的膽識,敢於第一個吃螃蟹,不因循守舊、故步自封。要全面把握新發展階段,著力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深入研究經濟社會領域的重大問題,就如何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如何加快科技自立自強,如何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如何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如何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如何牢牢守住安全發展這條底線等,全面吃透情況,找准關鍵點,把對策思路想明白。要堅持不懈攻堅克難,破除影響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的體制機制障礙,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強大動力。要弘揚實事求是的作風,加強調查研究,多向群眾學習,善於解剖麻雀,及時推廣先進典型,使各項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

  (四)提高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治手段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經濟社會發展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治手段。各級領導干部抓經濟社會發展,要善於綜合施治、靶向施策。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遵循市場經濟規律,靈活運用財政、稅收、信貸、價格等杠杆調節經濟社會活動,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讓市場主體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間去發展經濟、創造財富。要創新行政管理方式,運用行政許可、行政執法、行政監督等手段引導和規范經濟社會運行,堅決克服政府職能錯位、越位、缺位。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堅持依法決策、依法推進改革、依法加強治理,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治手段,要充分發揚民主,加強科學論証,規范實施過程,使每種手段都服務於目的,努力達到最佳效果。

  (五)提高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能力。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牢牢守住安全發展這條底線,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也是暢通國內大循環的題中應有之義。這次中央全會對統籌發展和安全作出戰略部署,對在復雜環境下更好推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指導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抓經濟社會發展,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國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把安全發展貫穿國家發展各領域和全過程,堅定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要加強經濟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實現重要產業、基礎設施、戰略資源、重大科技等關鍵領域安全可控。要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構建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促進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要把握好開放和安全的關系,織密織牢開放安全網,增強在對外開放環境中動態維護國家安全的本領。要著力防范化解各種重大風險,加強綜合研判、統籌謀劃、有力應對,盡可能將其消除在萌芽狀態。統籌發展和安全,不是把砝碼隻放在安全上、把發展擺在次要位置,而是要在發展中更多考慮安全因素,在確保安全的同時努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了發展而不顧及潛在風險挑戰,是不對的﹔為了安全而在發展上裹足不前,也是不對的。

  (六)提高營造經濟社會發展良好環境的能力。發展環境直接關乎競爭力、生產力。近年來,我國整體發展環境明顯改善,但一些地方發展環境仍然欠佳,以致出現發展活力不足、人才流失等問題。各級領導干部抓經濟社會發展,要著眼於廣泛聚集資源要素、推動高質量發展,在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環境上下功夫。要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健全惠企便民的高效服務網絡,推進政務服務標准化、規范化、便利化。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進公正司法,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和一切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要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創新群眾工作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把黨的正確主張及時轉化為群眾的自覺行動。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使遵紀守法、艱苦奮斗、誠信守約、勇於擔當蔚然成風。

(責編:甘海瓊、陳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