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發布第11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

2020年11月16日21:10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人民網西寧11月16日電(楊玥)近期,國內多地相繼報告出現確診病例和進口冷鏈食品包裝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為加強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西寧市發布第11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具體內容如下:

一、即日起,凡是從西寧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含經營銷售、餐飲、生產加工、貯存運輸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下同),一律要向供貨方索証索票和查驗進貨記錄,對無《消毒証明》《檢疫合格証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証明》、來源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不得採購、銷售。經營主體必須在購進食品到達市域前24小時內,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備。

二、從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以及從事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貯存、加工分裝、經營銷售、餐飲的單位,必須嚴格食品入庫(櫃)管理,建立進出貨台賬和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台賬,主動接受當地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監督指導,做好存放轉運區域、運輸工具、貨物包裝及其他用品用具的清潔消毒,落實從業人員防控措施,主動配合開展食品、環境、人員核酸檢測。實行經營銷售環節專櫃銷售和實名登記購買,不得與其它食品混存混賣,確保全程可溯。核酸檢測和消毒費用由經營主體承擔。

三、廣大市民盡可能不要網購冷鏈食品,不購買來源不明的冷鏈食品。認真做好冷鏈食品外包裝消毒處理,佩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處理、烹飪食材,做好餐具、台面清潔,避免接觸肌膚。食用后一旦出現發熱等症狀,要及時到發熱門診就診,並主動告知食材來源、品種及食用時間等信息。

四、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和環境監測工作,加大核酸檢測頻次,開展多種形式的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消毒技術指南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引導經營主體、從業人員和市民群眾增強自我防護意識。

(責編:劉沛然、陳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