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2020年 省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

——2020年9月23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一次會議上

2020年10月19日09:40  來源:青海日報
 

  現將青海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對省人民政府關於2020年省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如下。

  此方案是省人民政府2020年第二次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預算調整方案。主要涉及年度預算執行中財政部下達我省第三、四、五批新增地方政府債務和抗疫特別國債,需在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預算和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的調整預算基礎上再調整。

  經國務院批准,今年財政部共下達我省2020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372億元,其中:一般債券231.56億元,專項債券133億元,外債轉貸7.44億元。扣除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已批准的兩批新增地方政府債券227億元,其中:一般債券152億元,專項債券75億元。此次新增地方政府債務共145億元,其中:一般債券79.56億元(省本級29.96億元,市、州49.6億元),專項債券58億元(省本級9.74億元,市、州48.26億元),外債轉貸7.44億元(均為市、州)。

  今年財政部下達我省抗疫特別國債資金54億元,實行特殊轉移支付機制,直接下達基層。

  根據國務院和財政部規定,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外債轉貸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券、抗疫特別國債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同時調整年度財政收支預算。

  由此,對2020年全省及省本級預算作調整:一是一般公共預算。省本級總收入由年初的761.1億元調整為791.06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由年初的757.2億元調整為787.16億元。全省總收入由年初的1916.26億元調整為2003.26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由年初的1912.38億元調整為1999.38億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預算。省本級政府性基金總收入由58.6億元調整為68.34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由53.3億元調整為63.04億元。全省政府性基金總收入由221.3億元調整為333.3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由208.3億元調整為320.3億元。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符合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我省實際,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省本級預算調整方案。

  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省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大宏觀政策調節力度、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及經濟社會發展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實施更加積極有為的財政政策,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債券和抗疫特別國債,發揮其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一是優化債券資金投向。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優化資金投向,優先用於“兩新一重”基礎設施、生態環保、公共衛生、教育以及保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等黨中央和省委確定的重點領域,有效支持補短板、惠民生、促消費、擴內需。二是加快債券發行使用。做好項目儲備和前期准備工作,科學合理制定債券發行計劃,區縣加緊將預算指標落實到具體項目、企業和個人,確保債券發行后能及時使用,省級預留的抗疫特別國債資金爭取及早下達形成有效支出。三是強化債券資金和抗疫特別國債監督管理。建立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和工作機制,確保直達基層、直接惠企利民。強化地方政府違規舉債責任追究,健全償債管理機制,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嚴控債務風險。加強績效管理,開展債券資金使用效益評估及結果應用,確保相關政策早落地早見效,形成實物工作量,為“六穩”“六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責編:劉沛然、陳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