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2020年10月17日09:37  來源:青海日報
 

  按照中央統一部署,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於2019年7月14日至8月14日對青海省開展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0年5月9日向青海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督察意見。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先后召開全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動員部署會、推進會,要求深刻認識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義,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高質量完成各項整改任務,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交出青海省委、省政府講政治的合格答卷。為統籌兩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調整成立由省委書記、省長任雙組長,4名副省級領導為副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整改督辦、督察問責、宣傳報道4個專項工作組,具體負責督察整改工作的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針對督察指出的問題,青海省堅持問題導向,組織制定《青海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審核同意。

  《整改方案》明確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目標,以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八場標志性戰役為抓手,堅持科學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高標准嚴要求推進問題整改,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奮力推進“一優兩高”,以高水平保護推進高質量發展,推動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邁上新台階。督察整改工作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問題導向、依法規范、黨政同責、屬地為主,標本兼治、全面推進的原則。

  《整改方案》明確了四個方面工作目標:一是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0年底,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堅戰確定目標任務,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5%以上,主要城市達到82%以上﹔國家考核斷面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0%,湟水河出境斷面水質穩定達到Ⅳ類。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穩中向好,全省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環境等指標進一步趨優。二是高質量發展優勢更加厚植。以五個示范省建設為契機,以“四種經濟形態”為引領,增強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探索走出一條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全力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三是整改任務按時保質完成。對照督察反饋意見梳理出的46項整改任務,2020年年底前完成20項,2021年年底前完成17項,2022年年底前完成6項,2023年年底前完成3項,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取得明顯成效。四是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建立完善。著力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落實各類主體責任,形成長效治理機制。聚焦關鍵症結、建章立制,持續鞏固深化督察成果。

  《整改方案》列出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措施清單和青海湖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整改措施清單,對46個問題逐一明確責任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實行清單式管理、表格化調度、銷號核備制度,要求完成一個核驗一個、整改一個公開一個、辦結一個銷號一個。在此基礎上,以取得實效為目標,制定了5大類19個方面的重點舉措。一是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理念,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增強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覺,以更高標准、更嚴要求完成好督察整改任務。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考核獎懲機制,引導各級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二是堅定走綠色發展之路,推動產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培育壯大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戰略性綠色新興產業和鋰高新材料、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特色優勢產業。持續推進循環經濟,升級改造傳統優勢產業。大力發展生態有機農牧業,加快建設全國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示范省。聚力打造高原生態旅游文化產業,建設黃河、湟水河等生態文化旅游帶。三是全力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以西寧、海東市為重點,兼顧六州政府所在地,嚴格落實“抑塵、減煤、控車、治企、增綠”措施,全力打贏藍天保衛戰。以黃河上游地區和湟水流域為重點,系統推進水環境保護、水生態修復、水污染治理,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實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復規劃,加快歷史遺留污染場地修復治理,實施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和地質環境綜合整治,扎實推進淨土保衛戰。加快實施三江源區生態保護與修復重點項目,科學規范開展新一輪自然保護區總規修編和功能區劃調整,持續打好三江源頭生態保護修復攻堅戰。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大力推進鄉村人居環境整治攻堅戰。四是著力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系統推進三江源、祁連山、柴達木、青海湖等重點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擴能改造,實施老舊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大力推行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理,穩步提升污水垃圾處置能力。加強工礦企業日常環境監管,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強化危險廢物與輻射環境監管,全面補齊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設施短板弱項。五是努力夯實基礎能力,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加強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支撐,加快構建“天空地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和大數據平台,建成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做好“極地保護”青海工作,持續推進第二次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和成果轉化。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健全常態化、穩定的地方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創新投融資模式,強化污染防治、重大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資金保障。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明確了6個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推進整改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成立相應整改機構,統籌推進本地本部門督察整改落實工作。二是強化整改責任,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明確整改責任主體,細化分解整改任務,層層傳導工作壓力。三是厘清問題原因,嚴肅追究責任。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對督察組移交的4個責任追究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同時強化問題整改階段的責任追究。四是開展環境損害評估,依法追責賠償。聚焦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確保追責到位、賠償到位、修復到位。五是完善督辦調度機制,強力推動整改。通過開展專項督察、明察暗訪等措施,加強對各地督察整改工作的統籌調度、督促檢查和技術指導。六是加強宣傳報道,營造良好氛圍。運用報刊媒體網絡平台,及時跟蹤報道整改落實情況,充分發揮公眾和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參與的良好氛圍。

  下一步,青海省委、省政府將帶領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刻認識生態環境保護是黨中央關注和強調的“國之大者”,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保護好三江源,保護好‘中華水塔’是青海義不容辭又來不得半點閃失的重大責任”的殷殷囑托和“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不斷深化“青海最大價值、最大責任、最大潛力在生態”的省情認識,以木裡礦區非法開採問題為鏡鑒,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意志,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加快推進富裕文明和諧美麗新青海建設,努力為高質量譜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青海篇章提供良好生態環境支撐。

(責編:甘海瓊、陳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