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出基層社會治理的 “青海模式”

魏 爽

2020年09月19日09:45  來源:青海日報
 

人民安居樂業、國家長治久安,離不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多年來,青海省地方黨委在基層治理的過程中,加快推進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推進“楓橋經驗”本地化,推廣應用涉藏州縣社會治理的“班瑪經驗”、玉樹“村寺並聯”“同德模式”,著力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打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社會治理共同體,保障各族群眾安居樂業,走出了一條具有青海特色的基層社會治理創新之路。

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 不斷推進民族地區治理能力現代化

推進社會治理,關鍵在黨,重心在基層。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曲麻萊縣委組織部從全縣抽調361名黨性強、作風硬、素質高、能力強的干部,並從中篩選7名縣級領導干部為縣級聯點領導,負責統籌工作開展,16名正科級領導為片區長,85名副科級領導為雙網格格長,剩余255名干部為戶組長,對曲麻萊縣約改鎮三村四社區進行分戶網格化管控,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鎮廣大農牧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並且取得很大的成效。近年來,曲麻萊縣堅持把加強黨建引領作為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的根本路徑,深化“黨建引領+”體系建設,注重把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轉化為基層社會治理優勢,將基層黨建工作與網格化管理結合起來,打造以社區黨支部引領基層黨建工作,支部黨員與居民共同參與的服務管理新格局,從而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管理模式,實現人在“格”中走,事在“網”中辦。

多年來我省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始終堅持在黨委的主導下進行,堅持把創建作為戰略性、基礎性和長遠性工作,始終堅持從政治上把握民族關系、看待民族問題,將黨的領導貫穿於民族工作的全過程,不斷提高民族工作的政治站位,成立了以省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機構,建立了省州縣鄉四級黨委書記負總責親自抓的領導體制,省委出台實施綱要和指導性文件,實施“一把手”工程,形成了黨委主導、政府負責、各方參與、齊抓共管的創建體制,在全國開創了黨委總攬創建先例,始終保持了高站位謀劃、高起點推動的良好態勢。

衡量一個地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效果的一項重要指標,就是這個地區社會治理的成效如何。全省各地積極創新管理模式,努力提高治理水平,依法解決社會突出問題和矛盾糾紛,大力化解潛在風險隱患,建立完善的責任體系和工作制度,持續推進社會治理重心和資源的下移,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方式方法,不斷推進民族地區治理能力和水平現代化。

持續開展法律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法律宣講“七進”“寺院法治宣傳月”“憲法宣傳周”、憲法法治文化基層行等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青海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各族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啟動《青海省宗教事務條例》修訂工作,制定出台《青海省穆斯林朝覲事務管理辦法》等制度法規,為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務提供法治保障。

大力推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不斷強化基層社區治理水平

“是我沖動了,以后不會了。”

“事情鬧成這樣,我也有責任。以后我們還是好鄰居。”

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縣江千鄉協隆村的曲江和昂文握手言和。原來兩人因為草山圍欄糾紛鬧到村上,鄉黨委書記塔鬆作為監督員,通過面對面疏導調節,將矛盾解決在了村級層面。一套“四級聯戶制”在甘德縣江千鄉試點實施以后,將政府服務延伸到最后一公裡,將基層黨組織延伸到每家每戶,實現了從突擊式被動管理,向常態化管理的轉變,逐漸解決了多年影響甘德縣發展的難題,其網格化的管理服務為地廣人稀的牧區提供了一套治理有效的社會管理新模式。

堅持抓苗頭、抓隱患、抓源頭,建立重大風險評估、糾紛調解、毗鄰地區協作和基層多元化解等長效機制,建立5800多個基層調解組織,持續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嚴格落實重大事項、重大決策“應評盡評”和穩評項目報備、季度通報制度,組織開展“大走訪、大排查、大調研”活動,堅持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月活動,先后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0830件,化解率達96.8%。推進平安建設基層典型培育,形成了西寧市“1496”矛盾調處驛站、平安區“群眾說事點”、樂都區“民情溝通日”、海南藏族自治州“三五小區建設”、黃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做法”等一批“楓橋經驗”青海化實踐的典型樣板。不斷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省75%的市州、97.8%的縣區市、95%的鄉鎮、75%的村建成實體平台,不斷深化了平安法治建設。

以實施“平安與振興工程”為抓手,推動交界地區社會治理,鞏固平安邊界創建成果,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先后簽訂跨省區友好協議11個,果洛和黃南州所轄各縣與省內外相鄰的13個縣、18個鄉鎮、143個村結成民族團結進步友好對子,建立定期聯系交流機制,著力構建共建共享共治的邊界治理格局。積極在轉變公共管理體制上進行創新性探索,不斷推動社會治理重心下移,將資源、管理放在基層,使基層有人有錢有物,保証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基層辦,充分尊重群眾的主體地位、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

筑牢基層社會安全屏障 打造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西寧市城東區東關社區慈幼居委會中,回、藏、撒拉等少數民族佔轄區人口的29%。居委會民族團結理事會工作人員經常入戶掌握各民族家庭的生活狀況,調處矛盾糾紛、慰問幫扶困難家庭、為病患殘疾和貧困大學生募集善款,解決各族群眾最牽腸挂肚的生活難題,把民族團結工作做在日常。

按照省委“一優兩高”戰略部署要求,以打造全省各族群眾共有共享的生活為己任,將民族工作作為社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積極建立社區民族之家,在少數民族聚居社區建立少數民族服務窗口、日間照料室、文體活動室、民族宣傳展室等,廣泛發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家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社區建設,對少數民族困難群眾開展救助幫扶。強化公共服務是社會治理的理念,鞏固各民族和睦發展的基礎,堅持重在基層、重在平時,重在服務、重在群眾,確保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落地生根。

我省堅持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作為深化平安青海建設的基礎工程,使之成為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有力保障。西寧市積極推進鄉鎮(街道)、村(社區)綜治中心(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建設實體化和規范化運行,著力打造“綜治中心+網格化+綜治業務信息化+雪亮工程”的基層社會治理模式。並探索建立第三方參與的矛盾調處化解機制,通過設立“兩代表一委員”、調解服務中心等,妥善處置城市建設過程中征地、拆遷工作引發的矛盾糾紛,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玉樹藏族自治州持續探索“村寺並聯”模式,果洛藏族自治州健全網格化管理,實施“涉藏州縣村警”參與鄉村治理模式等,保持了社會大局穩定。一些地區構建五位一體(基層黨建+生態管護+精准脫貧+社會治理+民族團結)的網格管理模式,創新“權責挂鉤、獎懲挂鉤”的動態管護機制,走出了一條“一崗多責、效能統一,多業並舉、管治融合”的基層治理路子。五年來,全省“八類”案件下降42.7%,命案發案率下降32%,我省成為連續8年未發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的唯一省份。

治國安邦重在基層。青海,正以堅定、奮進的姿態,繼續積極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接續打造“楓橋經驗”升級版,共同描繪經濟發展、民族和睦、宗教和順、社會和諧的新畫卷。

(責編:陳明菊、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