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物業管理條例》將於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0年09月04日14:45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蔣瑩攝

人民網西寧9月4日電(蔣瑩)9月4日,本網從西寧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獲悉,《西寧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悉,條例共計8章73條,包括總則,物業管理區域與共用設施設備,業主、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物業使用和維護,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主要是對上位法尚未規定或者規定較為原則的內容進行了補充細化。

新施行的條例中,明確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治理體系,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共同參與治理架構,同時,建立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制度,明晰共有部分產權歸屬﹔推動和規范業主大會的設立和日常運行,強化業主委員會監督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在上位法規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模式基礎上,進一步理順建設單位、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業主之間的法律關系:設定了前期物業服務期限,規定前期物業服務期限在房屋交付后最長不得超過二年﹔強化信息公開,規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應當在商品房銷售現場進行公示﹔加強交接驗收,條例明確規定由建設單位向業主委員會進行承接查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過程指導和協調。而對於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為交接驗收,並可以邀請專業人士參加,同時規定交接驗收前應與建設單位簽訂交接驗收協議。

此外,新施行的條例中,細化了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明確了其它行政主管部門在物業管理區域的相應職責,解決物業管理區域內行政執法缺位的難題,構建綜合治理體系。同時,加大了對物業服務人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條例設定法律責任共22項(款),其中12項涉及物業服務人的責任。

物業管理涉及千家萬戶,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對改善城市面貌、優化居住環境、維護社會穩定有著重要意義。《西寧市物業管理條例》的頒布施行,將會為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權益,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責編:陳明菊、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