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資源稅將助推企業綠色轉型

2020年08月27日15:43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資源稅全面改革以來,青海省稅務局會同省人大財經委、財政廳相關人員先后赴海東市、海西州開展資源稅地方立法調研,收集、整理、測算、確認資源稅稅目、適用稅率和計征方式,為用足用好《資源稅法》授權事項打下良好基礎。

日前,青海省人大審議通過了《青海省資源稅稅目稅率及優惠政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絕大部分稅目稅率是平移2016年資源稅改革時確定的稅率標准,個別稅目稅率還適當進行調低,如鈉鹽、鋰鹽、地熱等,同時還出台了優惠政策。經財稅部門測算,相關稅目的稅負變化在企業的可承受范圍之內,不會對企業產生大的影響。

青海霍布遜地礦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主要生產銷售鈉鹽。2020年9月1日起資源稅法正式施行后,鈉鹽稅率由以前5%降為4%,預計9月至12月份鈉鹽資源稅稅額也將相應減少。稅費優惠減輕了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推動企業投入資金搞研發,促進企業良性循環發展。

《方案》立足於生態環境保護優先和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立法宗旨,按照共生礦產品和伴生礦產品佔當期全部應稅礦產品銷售額比例區分,分別規定了減征40%和50%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納稅人回收利用尾礦的,免征資源稅,充分彰顯政策導向和引領作用。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國重要的鉀肥生產企業,2019年,回收利用尾礦生產氯化鉀繳納資源稅2825萬元,《方案》實施后,按照資源稅免征政策,將為公司節省大量資金。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方案》兼顧了國家、企業、社會等各方的利益,保持了改革時稅率水平,達到了企業預期,為鹽湖企業以鉀為主的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企業綜合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信心和動力更足了。

青海省稅務局資源和環境稅處負責人表示,《青海省資源稅稅目稅率及優惠政策實施方案》明確資源稅從價計征,稅額與產品銷量和價格挂鉤,在銷售量一定的情況下,礦產品售價越高,銷售收入越多,則企業需繳納的資源稅相應增多,反之亦然,《方案》的施行將更好地發揮資源稅的調節作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綠色轉型,注重資源綜合開發和循環利用,引導企業把更多的資金投入到綠色冶煉和尾礦綜合利用上,形成資源利用良性循環,助力青海經濟健康發展。(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 作者 趙建政 張綱)

(責編:陳明菊、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