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源頭建設

何敏

2020年08月16日09:05  來源:青海日報
 

青海省高度重視基層公務員隊伍源頭建設,近兩年從“考得進”“選得准”“留得住”三方面靶向施策,著力破解基層招人難、留人難問題,不斷充實基層工作力量。

制定傾斜政策,確保“考得進”。嚴格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艱苦邊遠地區縣鄉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通過採取“二降低三放寬”的政策措施,即降低學歷和開考比例,放寬年齡、專業限制、工作經歷限制,降低基層公務員准入門檻,樹立扎根基層、奉獻基層的政策導向,鼓勵人才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流動。制定出台《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調劑補錄規則(試行)》,針對當年空缺的基層職位,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組織用人單位開展調劑補錄工作,進一步降低基層職位空缺率。三年來,全省四級聯考中縣鄉基層機關共錄用公務員2284人,佔錄用總人數的80.9%,縣鄉基層職位空缺率逐年下降,2019年實現全省鄉鎮職位零空缺,切實解決基層“招人難”問題,有效充實基層公務員隊伍力量。

拓寬來源渠道,確保“選得准”。聚焦精准考錄要求,開闊選人用人視野,堅持事業為上,通過設置定向職位、開展專項考錄,使一大批扎根基層、埋頭苦干、實績突出、群眾認可的干部進入基層公務員隊伍。每年公務員四級聯考中設置15%左右職位,面向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願者、特崗教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行考錄,開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單行道”。加大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力度,2018年以來,全省8個市州共招錄36名熟悉基層情況、了解基層工作的優秀村黨組織書記進入鄉鎮機關工作,進一步滿足了基層的用人需求。

落實從嚴管理,確保“留得住”。制定出台《青海省公務員轉任辦法》,執行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制度,明確新錄用到基層縣鄉職位的公務員6年內不得交流到上級機關,穩定基層公務員隊伍。規范全省黨政機關借調工作人員相關事宜,認真清退違規借調人員,強化對基層機關借調人員工作的督導檢查,保証基層干部隊伍工作力量。建立完善來自基層一線的公務員培養選拔鏈,打通下級機關與上級機關的交流通道,推動省級黨政機關面向基層公務員遴選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2018年以來,85名來自縣鄉基層的公務員通過遴選進入省級各黨政機關工作,拓寬了基層公務員的職業發展空間。積極落實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加強服務保障水平,激發了基層公務員干事創業活力。

(責編:馬建輝、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