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農民合作社辦得更加紅火(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韓 俊

2020年08月11日10:3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強調要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在吉林省考察時指出,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專業合作社模式,把合作社辦得更加紅火。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為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把農民合作社辦得更加紅火,必須牢牢把握其“姓農屬農為農”的特質,圍繞規范發展和質量提升,加強示范引領,不斷增強合作社經濟實力、發展活力和帶動能力,充分發揮其服務農民、幫助農民、提高農民、富裕農民的功能作用,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充分認識辦好農民合作社的重大意義

  農民合作社是廣大農民群眾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改革開放以來,伴隨波瀾壯闊的農村改革發展大潮,農民合作社蓬勃發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合作社服務能力持續增強,合作內容不斷豐富,發展質量進一步提高。目前,全國農民合作社總數超過220萬家,農民合作社聯合社10273家,農民合作社成員6682.8萬個。合作社已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

  辦好農民合作社是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重要途徑。以小農戶為主的家庭經營是我國農業經營的主要形式。目前,我國小農戶數量佔農業經營戶的98%,小農戶從業人員佔農業從業人員的90%,小農戶經營耕地面積佔總耕地面積的比重超過70%。在我國農業現代化進程中,家庭經營蘊藏著巨大潛力,具有廣闊發展前景,不存在生產力水平提高以后改變家庭經營基礎性地位的問題。同時要看到,農民一家一戶小規模經營,勢單力薄,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低,一些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單家獨戶“辦不了”或“不劃算”。農民合作社成員以農民為主體,普通農戶成員佔比95.4%。合作社在穩定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為成員提供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組織小農戶“抱團”闖市場,幫助小農戶克服分散經營的不足,豐富統一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經營效率,賦予雙層經營體制新的內涵,給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注入更加旺盛的活力。

  辦好農民合作社是促進農民脫貧增收的重要舉措。合作社經營范圍覆蓋糧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種養業合作社佔比近八成。合作社開展連片種植、規模飼養,做大做強了一批“鄉字號”“土字號”“獨一份”的優勢特色產業,促進了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通過聯農帶農引領帶動更多農民走上致富路。農民合作社通過優質優價、就地加工等,提升農業經營綜合效益,增加了成員家庭經營收入﹔通過促進勞動力轉移就業,提高了農民工資性收入﹔通過引導成員多種形式出資進而獲取分紅,增加了農民財產性收入。農民合作社對於助力脫貧攻堅、帶領農民增收致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辦好農民合作社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合作社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效組織形式。合作社通過開展土地流轉、托管服務和股份合作,促進農業規模化、集約化、標准化、綠色化生產,加快了先進實用技術集成創新與推廣應用,有效破解了“誰來種地、怎麼種好地”的難題。目前,轉入農民合作社的承包耕地佔到土地流轉總面積近1/4。合作社從種養業向農業產前和產后環節全面拓展,推動農產品就地加工轉化增值,打造產業鏈,共享價值鏈,提升了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發展合作社,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有助於農業現代化路子走得穩、走得順、走得好。

  辦好農民合作社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必然要求。在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和組織振興方面,農民合作社大有作為。合作社業務不斷從產中環節向產前農資供應和產后流通、加工等環節拓展,向休閑農業、鄉村旅游和農村電商等新產業新業態延伸,把產業鏈留在縣鄉村,為鄉村產業發展注入了活力。目前,實行產加銷一體化服務的合作社超半數,經營服務總值近萬億元。開展電子商務的合作社4萬家,開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的合作社1.3萬家。一大批大學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各類回鄉人士等,通過參社辦社進行創業創新,充實了鄉村人才資源。鄉村組織振興離不開培育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合作社不僅有利於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也有助於實現不同組織間功能互補、協同運轉,提升鄉村治理能力。

  加快推動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

  總體看,目前農民合作社發展基礎仍然薄弱,還面臨運行不夠規范、與成員利益聯結不夠緊密、扶持政策精准性不強、指導服務體系有待健全等問題。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等11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關於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把農民合作社規范運行作為指導服務的核心任務,把農民合作社帶動服務農戶能力作為政策支持的主要依據,把農民合作社發展質量作為績效評價的首要標准,實現由注重數量增長向注重質量提升轉變。

  增強農民合作社服務帶動能力。合作社立足農業、根植農村,本質上是農民自願聯合、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組織,其功能主要是解決一家一戶辦不了、辦不好、辦了不合算的難題,服務農戶是其本職所在。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是分工協作、共同發展的,農民合作社重點發展產前和產后環節,種養環節主要由家庭農場和小農戶完成。發展合作社,必須堅持以服務成員為根本,把成員作為合作社主要服務對象,解決成員生產經營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讓農民在參加合作社的過程中得到更大實惠。要支持農民合作社加強農資供應、技術服務、倉儲保鮮和冷鏈物流、產地初加工、產品銷售等關鍵環節能力建設,延伸農業產業鏈條,拓展服務領域,提高服務成員能力。支持農民合作社培育品牌,改進產品包裝,開展農產品質量認証,提高農業生產標准化水平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增強帶領農民闖市場的能力。支持農民合作社開展農業生產托管,為小農戶和家庭農場提供農業生產性服務。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平台作用,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

  提升農民合作社規范管理水平。農民合作社隻有規范發展,才能確保行穩致遠、不偏向、不走樣,不斷增強成員凝聚力、向心力。要堅持合作制原則,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保障農民共同參與決策、管理、監督的民主權利,真正實現民辦民管民受益。要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組織機構,加強財務管理,合理分配收益。目前,各地正在按照中央部署,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要以規范提升行動為重要抓手,示范引領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不斷總結農民合作社發展優秀案例,宣傳推廣各地農民合作社發展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深入開展各級示范社創建,培育一大批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扎實推進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探索整縣域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的路徑方法。通過示范帶動、典型引路,打造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的標杆和樣板,整體提升農民合作社發展水平。

  因地制宜探索農民合作社多種發展模式。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同,自然資源稟賦差異明顯,文化習俗傳統各有特色,農業產業門類多種多樣。發展農民合作社,必須堅持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符合發展需要、反映農民需求的發展模式和路徑。創新合作機制,合作社成員可以帶資入社,也可以實物、土地經營權、林權、閑置農宅等多種要素作價出資入社,探索農民成員利用資源要素開展合作的不同模式。豐富聯合合作方式,既發展農民合作社之間的聯合,也鼓勵農民合作社與其他主體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聯合與合作,探索農業經營主體組織重構和資源整合的不同模式。鼓勵同業或產業密切關聯的農民合作社在自願前提下,通過兼並、合並等方式進行組織重構和資源整合。支持農民合作社依法自願組建聯合社,帶動“小、弱、散”的農民合作社發展壯大,增強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不斷拓展合作要素,在專業合作的基礎上,開展合作社信用合作、互助保險、土地股份等合作,由單一要素聯合向資金、技術、土地等多要素合作轉變。在拓寬發展路徑上,引導農民合作社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唱響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的主旋律,發展壯大優勢特色產業。特別是在貧困地區,充分發揮合作社對貧困人口的組織和帶動作用,探索引導貧困地區依托農民合作社開展產業扶貧脫貧,走出一條合作社發展與脫貧攻堅有機結合的新路子。

  發揮政策對農民合作社發展引導作用。農民合作社發展普遍面臨人才匱乏、資金短缺、基礎設施薄弱、抗風險能力不強等突出困難,需要政府部門積極予以支持。推動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支持農民合作社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增強生產經營能力。強化普惠金融服務,開發專門信貸產品,緩解農民合作社融資難題。加大保險保障力度,提供適合的保險品種,擴大險種覆蓋范圍,增強農民合作社應對風險能力。落實稅收、用地、用電等政策,降低農民合作社生產經營成本。加強基層農民合作社輔導員隊伍建設和農民合作社帶頭人培訓力度,強化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的人才支撐。

  (作者為中央農辦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

(責編:劉沛然、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