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

組織工作巡察整改監督制度啟動

陳俊

2020年07月30日08:53  來源:青海日報
 

  今年以來,海東市建立組織工作巡察整改監督制度,厘清並完善誰來監督、監督什麼、怎樣監督短板弱項,打通問題整改“最后一公裡”。

  為解決組織工作巡察整改“監督責任不明晰、合力難形成的短板,”海東市成立巡察反饋問題督辦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組建干部、黨建、其他3個監督小分隊,採取“一聽二查三看”方式,對巡察整改情況進行全面“體檢”﹔市委每輪巡察整改監督結束后,領導小組聽取各小分隊履行監督責任情況,評估各責任單位和縣(區)問題整改成效,夯實巡察整改監督“壓艙石”。

  聚焦主責主業,確定市委巡察反饋中涉及黨建、干部隊伍建設、市委巡察移交問題線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監督,建立問題線索、意見整改“兩個台賬”,形成問題、任務、責任“三張清單”,對每一個問題整改完成時限、牽頭單位、責任人員和推進步驟,作出具體規定和要求,立好巡察整改監督“航向標”。

  根據整改任務輕重緩急,採取電話和書面督辦、實地督導等開展監督,對時間緊、整改任務相對簡單事項電話督辦﹔對時間緊、整改任務相對繁雜事項,發放督辦函和整改清單,形成督辦材料﹔對長期性工作、復雜類事項,按時間節點實地督導﹔凝成監督合力,完善部機關各科室內部溝通制度,強化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巡察機構統籌協調,突出專項監督,做實日常監督,淬煉巡察整改監督“金剛鑽”。

(責編:劉沛然、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