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深化社會救助領域“放管服”改革

青海省低保審批權限 下放工作成效明顯

趙靜

2020年07月29日09:04  來源:青海日報
 

  青海省各級民政部門從理順低保管理體制機制出發,大膽改革創新,持續推進低保審批權限下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9個縣區(佔總區縣數的64.4%)低保審批權限以地方人民政府授權形式下放到各鄉鎮(街道辦),全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更加規范、高效,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成效。

  青海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低保審批權限下放前,從受理村(居)民申請到審核,再到縣級民政部門審批完畢,一般需要60天左右。低保審批權限下放后,減少了縣級抽查和審批環節的時間,在保証法定公示時間的情況下盡量優化整合受理、審核、審批各個程序步驟,審批辦結時限降至20天左右,切實提高了工作時效,大大方便了困難群眾,黨群、干群關系更為密切。

  據了解,低保審批權限下放,既解決了低保審核審批工作中長久以來存在的鄉鎮(街道辦)不認真審核、甚至走過場的問題,也使縣級民政部門從原來繁瑣的低保審批工作中解脫出來,將工作重心落在監管上,確保了低保對象精准和資金安全。

  低保審批權限下放鄉鎮(街道辦)后,徹底扭轉了過去僅僅依靠一兩個民政助理員負責低保工作的被動局面,充分調動起了鄉鎮干部、村兩委干部和駐村第一書記等人員的力量,基層低保經辦力量不足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同時,低保審批權限下放鄉鎮(街道辦)后,申請人隻需持家庭成員的身份証、戶口本到鄉鎮(街道辦)低保經辦窗口提出口頭申請,經辦人員通過身份証讀卡器將申請人身份証信息讀取進低保系統后,可從低保系統打印出《核對授權書》《低保申請表》,申請人簽字按手印確認即可。如還缺少需要個人提交材料的,由經辦人員入戶調查時一並補齊,做到不需要提交書面申請,不需要填寫相關申請表格,低保申請最多隻需要跑一次,困難群眾辦理救助申請更加方便快捷。

(責編:劉沛然、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