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於瑞榮

2020年07月14日09:05  來源:青海日報
 

  7月13日,記者從青海省司法廳獲悉,近日,青海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今后一段時間青海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作出重要部署。

  《實施意見》明確,到2022年,全省公共法律服務體制機制持續完善,服務平台全面建成並有效運行,服務網絡實現互聯互通,城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升,各族人民群眾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和水平日益提升,基本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與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目標相適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基本實現各族人民群眾共享公共法律服務成果。

  《實施意見》強調,公共法律服務作為司法行政機關四大職能之一,將著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台,即實體平台、網絡平台、熱線平台,為社會公眾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務。《實施意見》提出,針對青海律師及其他法律服務專業人員分布不均、地區間公共法律服務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供需矛盾,推進全省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實現均等化供給。建立健全法律服務資源省內依法跨區域流動制度機制。以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法律服務人才培養和村(社區)法律顧問建設等為重點,爭取和實施一批法律服務扶貧項目。進一步放寬經濟困難標准,使法律援助覆蓋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加強對藏區和貧困地區引進法律服務專業人才和志願者的政策扶持,著力解決偏遠牧區及貧困地區法律服務資源供給不足問題。不斷提高城鄉間、區域間、群體間的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普惠化水平。

  《實施意見》對各級黨委政府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落實也提出明確要求,要抓緊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明確責任、統籌建設、協同推進、狠抓落實。要嚴格落實黨委政府責任,強化社會協同﹔納入財政預算,強化經費保障﹔履行司法行政職責,加大監督檢查﹔加大宣傳引導,提高社會知曉率和參與度。

(責編:陳明菊、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