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四部門聯合印發實施意見

推進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改革試點工作

於瑞榮

2020年04月27日09:19  來源:青海日報
 

  近日,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青海省公安廳、青海省司法廳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海監管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共同推進全省道交一體化在線處理程序,實現各職能部門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多元化解,合力處理糾紛的協同工作格局。

  《意見》要求,建立相互銜接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工作機制,加強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共建共治共享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平台,運用大數據構建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糾紛的全程可視化、陽光化快速處理與化解。

  《意見》明確,人民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除不適宜調解的以外,應當引導當事人在登記立案前先行調解。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未經調解程序,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同時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室,並將司法行政機關提供的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員名冊錄入平台,方便當事人選擇。吸納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組織、保險行業調解組織等作為特邀調解組織,吸納保險機構人員、人民調解員、律師、退休法律工作者等擔任特邀調解員,駐調解室開展調解工作。

  據悉,青海省高院與青海省司法廳將在五月舉辦網上處理系統應用培訓,將《意見》切實落實到位。屆時,人民調解員也將參加培訓。

(責編:馬建輝、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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