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辦體育,辦出體育新天地

王宥力

2020年04月21日11:02  來源:青海日報
 

  圖片由青海省體育局提供

  體育。法治。體育法治?在很多人的理解中,體育和法治似乎是完全不沾邊的兩個概念。一個活力激情,一個嚴肅嚴謹,體育法治建設又該怎樣去理解呢?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頒布實施25周年。這部於1995年8月29日在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全體會議上通過的法律,不僅填補了國家立法的一項空白,而且標志著中國體育工作開始進入依法行政、以法治體的新階段。

  25年來,國家體育事業發展和體育法治工作的歷程和經驗讓我們看到,依法治體、以法治體,讓體育法治體系建設更加完善,“行走”在法治軌道上的體育事業正在實現健康、持續、高質量發展。

  活力!我監督指導,你放手辦賽,體育熱情更高

  積極轉變體育行政部門的角色,實行政企分開、政社分開、管辦分離,把更多的辦賽自主權交給社會。這是青海省體育局依法行政、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措施之一。

  或許有人會問,“舉辦體育賽事不就是體育部門的事兒嗎,為什麼要把自主權交給社會?”答案顯而易見,因為隻有老百姓自己知道,“我們想要的是什麼樣的體育,體育部門應該做什麼。”

  據了解,近年來,青海省體育局嚴格履行體育監管、服務職責,不斷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切實做到了“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健全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並通過網站公開,尤其在行政審批、行政檢查及行政執法中做到法規依據清、職責權力清、程序方法清。“三張清單”晒出了體育行政部門的權力家底,也拉近了政府與群眾的距離,讓大家明白了體育部門和社會力量各自需要做什麼、需要怎麼做。

  現實中,青海省體育部門也是在按照這一原則履職的。比如,在賽事舉辦方面,嚴格按照《青海省體育賽事管理辦法》等法規規定,取消商業性群眾體育活動的審批,採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將一般性的單項體育賽事主辦權交給體育社團組織,同時加強了對賽事的監管、指導和服務。現在,除特殊項目外,省級以下賽事活動不需要省體育主管部門審批了。各單項協會、企業都可以自主辦賽,體育主管部門則更多地承擔了監管、指導和協調服務的職責,確保賽事依法、合法、規范舉辦。政府職能的轉變讓老百姓身邊的賽事門類更多了,“草根”項目越來越地有了交流溝通展示的平台,全民健身的覆蓋面不斷擴大。

  大家還清楚地記得,青海省第十七屆運動會暨第二屆全民健身大會,在賽會辦賽機制和模式上打破了以往的做法,所有的項目全部由80個單項協會組織、協調和辦賽,各級體育部門主要負責指導。“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讓全民健身活動的覆蓋面更廣。”青海省體育局一級調研員宋愛軍說。

  依法履職,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僅加速了辦賽主體的多元化,同時也讓賽事內容更加豐富起來。記者了解到,近幾年來,青海省的體育單項協會發展迅速,而且項目得到進一步細化。運動協會由原來的40多個發展到近100個,冰雪產業、戶外、路跑、越野跑、空竹、皮劃艇等大眾喜歡參與的項目協會相繼成立,讓更多的人有了交流學習的平台,對青海省全民健身“提質增速”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在省體育局辦公室副主任安才旦看來:“加強賽事監管,向社會購買體育服務,讓協會、俱樂部等社會力量辦賽,既符合轉變政府職能、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深化體育改革,推進體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實需要,同時,也避免了體育行政部門在賽事活動舉辦中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矛盾。”

  在轉變職能中,青海省體育部門更多地扮演了“裁判員”和“服務員”的角色,通過各種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和服務手段,對體育賽事、體育協會、健身活動和體育設施進行有效管理。比如,將過去由事業單位青海省體育賽事管理中心具體承辦環湖賽,改為由青海省體育賽事有限公司具體承辦,青海省體育賽事管理中心工作更多地回歸到對全省各類體育賽事活動的指導和監管。對健身氣功活動開展、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審批等監管事項,通過“雙隨機一公開”進行監管檢查,確保權力下放后不打折扣,不被濫用,改變了“一批了之”的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在方式上,充分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全面推行“一網通辦一事通辦”,優化公共服務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提高了工作效率。為提高服務的精准度,青海省體育局還專門開展了體育法治調研和座談,面向基層體育部門和體育協會,對全民健身、體育產業、賽事活動和體育設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治問題梳理分析,及時解答基層單位和廣大體育愛好者遇到的疑難,從政策法規制定、制度執行等法治的角度解決實際困難。

  嚴謹!有章可循,有據可依,體育法治建設擲地有聲

  體育法治需要“良法”,更需要“善治”。近年來,青海省體育工作在建章立制、依法治理上取得了新進展,體育治理方式也從憑經驗辦事逐步轉變為依法辦事,青海體育人正在將法治意識、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不斷融入到體育實踐活動中,不斷推動青海體育高質量發展。

  社團組織登山活動需要哪些審批手續?今年有哪些賽事活動?大型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具體有哪些規定……帶著這些問題,隻要打開青海省體育局官網,都能找到答案。《青海省體育賽事管理辦法》《青海省體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體育賽事監管和服務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清晰明了,舉辦賽事也好,參與賽事也罷,責任明晰,分工明確,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要求,對體育工作而言就是要在健全完善法規制度和執行落實好政策規定上下功夫,隻有這樣,公共體育服務和公眾的體育權利才能得到保障,體育才能得到連續、穩定、高質量發展。”青海省體育局局長尕藏才讓說,隻有規范、安全、高質量的體育賽事和服務才能更好地提升群眾生活的幸福指數,才能進一步體現體育本身承載的價值。

  近年來,青海省體育局不斷健全並嚴格落實依法決策制度,在重大賽事活動、項目安排、政策制定、經費支出、人事問題等決策事項中嚴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通過公眾參與、專家論証、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規決策部署、落實執行,提高了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平。比如,在環湖賽市場化改革、重大賽事舉辦、項目合同簽訂、信訪案件處理等具體工作中,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專家作用,解決了涉法疑難和專業性強的問題。同時,為保証法制的統一性,強化規范性文件審核和管理,對《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實施意見》等不符合現今體育工作實際的規范性文件及時清理修訂,對《青海省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競賽表演產業的實施意見》《青海省體育彩票公益金資助項目宣傳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青海省優秀運動員聘用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落實好調硏論証、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和公開發布程序,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強行政軌法隊伍建設,積極開展行政執法活動,每年對青海省級各單項協會賽事組織工作、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體育項目、資金及體育場館開放使用情況等開展專項檢查,使群眾享受更加優質高效的體育服務。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在全民健身上升為國家戰略,國務院出台《體育強國建設綱要》的新形勢下,青海省體育立法工作也步入了快車道。據悉,《青海省全民健身條例》已列為青海省政府2020年立法計劃重點調研項目,並已經開展立法調研。

  堅決!零發現,零容忍,法治意識深入人心

  走進青海省體工二大隊的辦公樓和運動員宿舍樓,隨處可見關於興奮劑知識普及和反興奮劑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海報。“干干淨淨參賽”“堅決對興奮劑說不”等反興奮劑教育已經成為青海省教練員和運動員心中牢固的底線,這不僅是青海省體育局長期開展的普法內容之一,更是擔當和責任的體現。

  記者注意到,現在青海省開展的各類體育賽事,不論級別高低、不論規模大小,時刻都在強調反興奮劑的問題﹔在青海省體校、省體工一、二大隊對運動員的普法教育、文化課授課內容中,反興奮劑也佔有很大的比例。“對於興奮劑,我們的目標是零發現,態度是零容忍。反興奮劑不僅是對體育賽事和觀眾的尊重,是對對手的尊重,也是維護體育競賽的公平公正的需要。”尕藏才讓說。

  目前,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増強法治意識已經成為青海省體育系統的工作常態。青海省體育局系統建立健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落實《青海省體育局關於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和《青海省體育局普法責任清單》,以法治政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載體,緊密結合體育業務工作開展法治宣傳。充分利用環湖賽、“全民健身日”“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等重要普法時機,學習宣傳以新《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條例》《反興奮劑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走私、非法經營、非法使用興奮劑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宣傳等各類活動。積極組織領導干部參加憲法、監察法、“五法”網絡答題、網絡學法考試等各類網絡學法活動,邀請法律顧問開展普法知識講座和培訓,結合體育工作典型案例,開展體育法治案例分析宣傳。

  在青海體育發展的藍圖中,體育法治建設永遠在路上,青海省體育事業在法治軌道上會走得更穩更遠。

(責編:馬建輝、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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