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出台“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貧”18條措施 

2020年03月10日11:33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為積極應對疫情對外出務工、產業增收、扶貧車間、扶貧小額信貸、扶貧項目建設等方面的影響,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湟中縣制定出台《湟中縣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貧十八條措施》,堅決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役。

縣鄉層面7條

堅持統籌推進。貫徹落實“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准施策”疫情防控重大要求和“四個不摘”脫貧攻堅工作要求,一手聯防聯控抓疫情防控,一手群策群力抓脫貧攻堅,抓細抓實抓好脫貧攻堅與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對脫貧攻堅的影響降到最低,切實做到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兩手抓、兩促進、兩不誤”。

精准摸排評估。堅持邊摸排邊研判邊實施原則,開展貧困人口外出務工意願和發展生產需求摸排,精准掌握貧困人口外出務工意願和發展生產需求,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加強跟蹤分析研判,針對不同區域、不同群體,運用摸排結果科學研判疫情對貧困群眾產業發展、家庭收入帶來的沖擊,進行不同維度的分析並採取針對性措施,有效化解疫情影響。

改進工作方式。大力推行網上辦公,靈活開展會議培訓、調研督導等工作,需要會議研究審定的事項以書面報審,採取傳批、會簽等方式進行,通過網上申請、在線審批、過后補辦解決。疫情防控期幫扶工作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不見面”結對幫扶和服務工作。

統籌資金調配。統籌調配2020年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000萬元、縣級財政扶貧專項資金2500萬元、防貧基金55萬元、風險聯動防控基金400萬元、村集體經濟收益760萬元,共4715萬元資金,用於疫情對貧困群眾產業發展、外出務工、帶貧企業復工經營等影響的應對措施資金需求。按照“先使用、后調整”原則,重點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產業項目生產、銷售等環節傾斜,強化就業支持,適當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用於恢復帶貧企業復工復產、扶貧項目經營收益和貧困人口返崗穩崗,確保調配資金圍繞應對措施精准使用。

推動開工復產。優化脫貧攻堅項目庫,對受疫情影響急需實施的項目優先入庫,優先安排資金支持。在滿足疫情防控、安全生產等開復工條件下,有序推進生產恢復,依法科學開展扶貧項目、產業開復工,確保一季度扶貧項目新建項目開工60%,續建項目開工100%。

金融貸款支持。積極摸排受疫情影響的貧困戶和扶貧經營主體信貸資金需求,針對受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還款確實困難的貧困戶和扶貧經營主體,經銀行機構合理評估和嚴格審查后,辦理續貸、展期,適當延長還款期限,最長延長6個月。對因春季生產需要和后期恢復生產資金需求的貧困戶和扶貧經營主體,積極協調金融機構加大貸款支持力度,簡化業務辦理流程,支持發展產業,有效解決貧困群眾受疫情影響造成發展產業融資難的問題,並兌現貼息政策。

強化安全保障。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強化安全意識,做好辦公場所消毒防護,為扶貧一線工作人員提供口罩、消毒液等必要的服務保障。靈活應用微信等各類宣傳媒介,加大對疫情影響應對措施宣傳力度,堅定脫貧致富信心。

 村級層面4條

增設公益崗位。在全縣380個行政村按照每村增設2個防疫消殺、衛生保潔、社區巡查、值班值守等公益性崗位,優先吸納因疫情暫時不能外出務工的貧困人口、邊緣人口就近就業增收,安排年度工資1萬元/人。后期視村集體經濟收益情況,繼續增設公益崗位,每村至少開發5—8個。

愛心超市助力抗疫。對全縣81家“勵志愛心超市”,按照每家1萬元的補助標准進行補助,用於購置補充酒精、消毒液、口罩等相關防護類物資或日常生活物品,加大對疫情管控、消毒保潔等工作的積分兌現,發揮愛心超市作用助力疫情防控。

拓寬易地搬遷后續產業。堅持分類施策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后續產業發展,針對田家寨鎮大卡陽村、小卡陽村、馬場溝村和土門關鄉秋子溝村、上阿卡村5個集中安置易地扶貧搬遷村,投資200萬元支持發展后續產業,增加群眾產業收入。

保障村集體經濟收益。已建成運營的村集體經濟項目對經營主體嚴格落實相關的減稅政策,按照《村集體經濟受益分配使用管理辦法》運營好、管護好項目。對購置商鋪類村集體經濟項目積極主動與租賃商加強溝通協調,充分協商做好穩商工作。對尚未建成的村集體經濟項目,抓緊籌備,盡早開復工,確保村集經濟項目資金早投入、早運行、早受益。

企業(合作社)層面4條

恢復鄉村旅游運營。對全縣9家受疫情影響處於停業狀態的鄉村旅游扶貧項目運營主體,投入239萬元,按運營主體帶貧益貧情況給予分檔補助,確保經營主體吸引游客、穩定效益,使貧困戶收入不降。

解決產品“賣難”。投入250萬元,對25家消費扶貧龍頭企業根據帶動貧困戶情況分檔補助。開展消費扶貧專項行動,綜合運用市場營銷、品牌推介、區域協作、定點幫銷等手段,大力開展消費扶貧,防止農產品積壓。啟動“湟中縣消費扶貧體驗館”建設和愛心超市扶貧產品收兌功能,有效打通農特產品與市場對接渠道,樹立“湟中消費扶貧”大品牌、大平台,實現扶貧產品進家庭、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著力拓寬貧困戶增收渠道。對貧困戶、扶貧車間、扶貧龍頭企業或扶貧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的扶貧產品,在政府採購招投標時給予綜合評分加分的優惠政策,擴大扶貧產品的政府採購比例。對向災區捐款捐物的帶貧企業年底一律記入消費扶貧額度,給予消費扶貧企業認定和項目資金支持。

強化龍頭企業帶貧。對扶貧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扶貧車間等帶貧企業按每帶動1戶貧困戶給予10萬元額度的貸款及貼息。對全縣採取“公司+農戶”、“專業合作社+農戶”模式實行入股或托管代養,涉及2923戶、9902人的扶貧龍頭企業按帶動貧困戶規模及受疫情影響狀況,依據《湟中縣產業扶貧項目風險聯動防控工作方案(實行)》中防止產業扶貧項目因經營主體受不可抗力因素受到影響執行,確保企業(合作社)正常生產,貧困戶分紅資金正常發放。

吸納就地就業。投入30萬元,對全縣16家扶貧車間,按每帶動1人,進行1000元崗位補助,促使車間盡快復工,帶動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增收。

 戶級層面3條

開展生產自救。有序推動養殖業出欄、補欄和受疫情影響積壓農特產品的銷售,盡快解決積壓產品的賣難問題。實施貧困戶到戶產業生產自救補助,對全縣發展到戶產業貧困戶和邊緣戶,按照每戶2000元標准進行獎補,用於損失補助、啟動資金、產業保險,確保發展到戶產業不斷檔,產業收益不縮水。

組織返崗增收。以“春風行動”暨東西部勞務協作、就業援助月等為契機,緊緊抓住當前重大項目建設和企業復工復產的時機,採取“互聯網+招聘”形式,通過青海人才市場網“就業扶貧直通車”等線上服務平台,及時發布招聘信息、用工需求,全面做好信息提供,促進貧困勞動力務工就業。依托勞務經紀人、駐村第一書記等資源,加大對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力度,有序組織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採取貧困勞動力省內外就業獎補政策,凡6月30日前外出,並連續務工3個月以上的建檔立卡戶和邊緣戶中的勞動力給予一次性交通費、生活費補助及獎補,按縣內800元/人、縣外省內1600元/人、省外2500元/人的標准分檔獎補,切實做好穩崗、拓崗工作,確保穩定就業。貧困勞動力赴南京務工的,按《湟中縣貧困勞動力外出赴南京務工獎勵辦法》執行。

特殊群體托底保障。對錄入系統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及時啟動“防貧基金”監測預警機制,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按每人不少於1000元發放一次性救助資金,幫助特殊群體渡過難關,確保特殊貧困人口基本生活不受影響,筑牢防止返貧致貧“安全網”。針對已脫貧仍然享受低保政策處於鞏固期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疫情影響確實造成生活困難的,適當延長漸退期﹔對其他建檔立卡貧困戶和特殊困難群體(除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受疫情影響造成生活困難的,民政局按“先救助、后辦理”方式進行臨時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定期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易貧邊緣人口進行動態摸排、監測,及時納入幫扶范圍,防止重新出現返貧人口和新增貧困人口。(來源:湟中縣委宣傳部)

(責編:王紅玉、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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