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部署疫情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陳晨

2020年02月16日09:34  來源:青海日報
 

  1月31日,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就全省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近期均不再單獨組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2019年下半年各地區組織的招聘工作還未完成體檢和政審考察工作的,一律延后開展,以減少人員聚集交叉感染風險,並將相關信息及時告知考生。

  通知明確,疫情防控相關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需要緊急補充醫護人員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可簡化招聘程序,設立招聘綠色通道。

  通知強調,激勵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對於獲得嘉獎、記功、記大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一次性獎金,獲獎人員所在地區或者單位經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質獎勵。及時總結宣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進事跡,樹典型,立標杆,激勵引導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動履職,擔當作為。

  對於在疫情防控中不服從指揮、調遣或者消極對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通知還要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日常業務工作的聯系溝通、政策咨詢、報表材料報送等,一般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進行,提倡不見面服務,其中省直事業單位可通過省人社廳門戶網站的“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辦理相關日常業務。

(責編:馬建輝、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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